為方便應考人更快速掌握考試結果,本考試以電子郵件方式分批次寄送各應考人考試成績通知,請務必確認個人電子郵件填寫內容之正確性,俾順利收取通知;另考試成績通知中已明列測驗式試題之作答結果,應考人可自行核對成績,亦可在榜示日下午6時30分起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亦即於4月8日中午12時止,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本考試複查成績結果之回復由應考人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下載,本部不另書面回復,開放下載時間屆時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應考人如不服考試結果,亦請於108年3月26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考選部向考試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