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0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05月03日。(左)財政部賦稅署稽徵行政組 梁真榆 組長、(中)財政部賦稅署財產稅組 陳縵璜 組長、(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倪永祖 處長。
財政部表示,111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將於3月下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陸續寄出,如未接獲繳款書,即日起至5月6日前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以自然人(或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是直接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線上查繳稅,或向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及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亦可透過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
該部提醒,已約定以金融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要在繳納期間截止日前,也就是5月3日這一天的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該部說明,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達節能減碳目標,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已修正,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該部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無法在規定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可於繳納期間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6期繳納;相關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可於財政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址:https://www.mof.gov.tw/covid19)查詢下載。若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詢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
線上查繳牌照稅,省時安心又順遂
111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截止日因逢休假日及勞動節調整補假,順延至5月3日止,為避免群聚風險,鼓勵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
財政部說明,目前提供線上繳稅及行動支付管道包括:
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使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登入查詢並介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民眾只需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等付款工具,進行繳稅。
直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使用牌照稅項下,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繳稅資料,選擇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等付款工具,完成線上繳稅。
直接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完成繳稅。
財政部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原至4月30日止,因適逢星期假日及勞動節調整補假,順延至5月3日(星期二),線上繳稅方式,開放至111年5月6日24時前,111年5月4日至111年5月6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第一次使用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須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完成註冊,取得會員密碼後,再進行線上查繳稅服務,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