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將Icyang主委表示,原民會為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及經濟生活,持續推行各項就業輔導政策,所制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於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分別規範非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族地區之機關(構)及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應依比例進用原住民;依上開規定,義務機關(構)及廠商每年應進用原住民人數約1萬人,惟實際進用原住民人數均逾2萬5,000人,超額進用原住民人數達1萬5,000人。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自90年10月31日公布施行,原住民失業率由90年3月的9.83%,至108年已下降至3.96%,和全體民眾108年平均失業率的3.73%比較,差距僅0.23個百分點;此數據顯示,除原民會長期推動各項就業輔導政策已收成效,各義務機關(構)及廠商依法進用原住民,亦為促成原住民族失業率下降之重要助力,超額進用者更顯難能可貴,其於改善原住民族經濟地位及社會發展亦是功不可沒。
此次共有39個機關(構)及廠商獲得表揚,包括優等獎21個單位、一等獎2個單位、二等獎6個單位及三等獎10個單位。獲獎單位中,優等獎之觀霧休閒山莊股份有限公司及國泰診所,雖非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並無進用原住民之義務,然其仍分別超額進用原住民比率達56%及11.11%,積極為原住民提供就業機會,殊值嘉勉;另獲獎的公部門中,亦不乏原住民位居要職或擔任部門主管者,如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典獄長葛煌明為撒奇萊雅族人,並有3位原住民同仁擔任主管職,且曾獲頒矯正機關績優人員的榮譽,證明只要給予原住民機會,使其發揮專長,同樣能有優異的工作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