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失敗的諮商程序:交通部改變心意、改變規則,所有人都輸


[ 2019422日 台北訊 ] Uber 現在跟合作租賃車業者合作的模式是兩年前和交通部商討出來的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這兩年來,這個營運模式成功地替10,000名代僱駕駛和他們的家庭帶來更高收入,也為200多家中小型租賃車業者增加更多生意。

49日與王次長的會議中,次長也表示 Uber 的營運模式符合法規,才過幾天,卻指 Uber 模式不合法,這點我們相當不能接受。自2017年起,在公路總局針對租賃車行所進行的超過100次稽查中,皆沒有指出他們和 Uber 合作的這個營運模式有任何違法之處。
今天,政府為了支持計程車產業,不顧那些深受法規修正影響的代僱駕駛、平台業者和廣大消費者,執意改變規則,提出讓代僱駕駛轉型成為計程車駕駛, Uber 登記成為計程車運輸業的解決方法,這非常不合理且不負責任,這也顯示政府拒絕理解 Uber 科技平台的本質與價值、代僱駕駛希望如何工作,而消費者想要怎樣的交通選擇。
交通部提出的指導方向是一個很空泛的概念,要 Uber 登記為運輸業,要代僱駕駛加入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卻沒有仔細思考配套措施或是對相關合法業者或是駕駛的後果。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既定的法可以讓租賃代僱駕駛轉為計程車駕駛,科技平台轉為計程車運輸業或是派遣業;而目前多元化計程車方案也不允許浮動費率、即時報價,或是一個彈性的工作模式。這不是我們期待一個當責政府所應該提出的指導,這也讓所有台灣人民憂心。
Uber 是一間科技公司,我們在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都沒有登記成為計程車運輸業者,也不是計程車派遣業者,政府如此的建議並沒有幫助到任何一方。消費者無法使用 Uber app 提供的安全功能、浮動費率和行車軌跡,對計程車產業來說也會因為將湧入大量的計程車駕駛而產生更多的直接競爭。
距離諮商期的結束僅剩4天,我們非常擔心政府突然在此刻質疑 Uber 合法營運模式的意圖,這似乎是一個煙霧彈,說明政府想要在沒有正式與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商討的情形下,讓這個草案就原封不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