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亡保戶慰問金
給予死亡保戶每人3萬元,加護病房住院保戶每人1萬元,一般病房住院保戶每人5千元的慰問金。
2、快速理賠
(1)因本次災害有傷害事故明確者,提供醫療或身故證明文件即進行快速理賠。
(2)主動進行搜尋符合理賠條件者,理賠單位將偕同業務同仁,主動協助家屬
並快速辦理理賠服務。
(3)本次災害因故無法提供醫療單據正本者,接受以醫療費用明細或副本申請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3、保單借款利息減免
即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受災保戶淨增加之保單借款,自借款申請日起優待免息90天,每張保單之累計免息借款本金以新台幣10萬元為上限。
4、續期保費緩繳
續期保險費應繳費日為107年08月至108年01月的受災保戶,繳費期限可延長至108年03月31日止。
5、房屋貸款本金緩繳
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受災戶房屋貸款本金可申請緩繳3個月。
公司保戶可利用免費諮詢專線0800-022-258提出需求,將即時獲得答覆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