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考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各應考人考試成績通知書,請務必確認個人電子郵件填寫內容之正確性,俾順利收取通知,方便應考人更快速掌握考試結果;考試成績通知書中已明列測驗式試題之作答結果,應考人可自行核對成績,並可在榜示日下午3時起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查詢。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亦即至9月10日下午5時止,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應考人如不服考試結果,亦請於107年9月1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考選部向考試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