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麗寶集團跨足生命事業 起於陳振豐財務困難出手相救 陳否認交易事實 疑似與國稅局稽查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有關 麗寶出示完整交易記錄駁斥以正視聽

基福山生命園區
台北訊---由麗寶集團佔75%股份的「基福山生命園區」,歷經數年開發,業績已逐漸穩定成長。如今另外佔股25%的股東陳振豐卻對外指控,當初與麗寶集團是合議合作,並配合麗寶進行銀行借貸,如今卻要求麗寶返還25 %之土地!

麗寶集團特地召開記者會出示所有記錄,駁斥整個交易案起緣陳振豐財務困難求助麗寶,如今卻因國稅局鉅額查稅,否認出售土地及作價入股等交易事實,尤其對於陳振豐忘卻吳總裁一路金援、情義相挺表示遺憾。

回顧整起交易案,陳振豐因自身財務困境,被迫於民國110年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簽訂買賣協議,約定以新台幣21億元出售75%之股權及土地,僅留下25 %及雙併型別墅乙幢。麗寶集團吳寶田總裁得知此協議內容後,不忍好友出售畢生心血陷入交易風險,在完全無議價前提下,以相同條件承接。隨後雙方展開相關作業,在律師見證下,簽訂「股份暨土地買賣框架協議書」。爾後雙方合議,於民國1111月成立新公司(寶德鎮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陳振豐於民國1114月起陸續作價入股,非但願任公司董事,並以股東身份共同簽署銀行貸款之連帶保證人,並非其所稱只是配合辦理土地過戶。

麗寶指出,雙方合作逾3年之久,陳振豐突然改口自始未出售其名下25%之土地,亦無意願入股寶德鎮公司,疑似與國稅局稽查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有關。據悉,陳振豐開發之基福山生命園區案內之土地,早期以借名方式登記在關係人名下,後以訴訟方式分別於民國89年及103年判決應返還土地確定在案。按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應於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時應繳納鉅額之土地增值稅。推測陳總裁基於土地增值稅之緩繳,遲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返還登記作業,於出售土地時,亦維持借名登記之當事人與寶德鎮公司簽約、過戶,陳振豐因消極辦理判決移轉登記之誤判,估計遭課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

麗寶集團成立45年來,一向秉持誠信原則,為保障企業商譽避免外界遭其誤導,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