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4

多層次傳銷修法直銷協會籲:延續台灣自由經濟價值 多家本土傳銷企業聲援 傳銷法應以優化現有報備制為先

 

(台北訊)自1992年公平會宣布施行「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傳銷產業透過現行的「報備制」機制建立管理方針,因而創造產業榮景,40年來營業額屢創佳績,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218月公布「2020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於疫情嚴峻的大環境下,多層次傳銷事業仍創下高達980億元營業總額,年成長4.78%;且於此期間,傳銷產業更有效緩解失業率攀升,不僅提供自由就業市場,更讓許多人迎來重新站起的希望。

然近期立法院針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提出多項建議草案,其中更擬將現行「報備制」改為「許可制」。對此,中華民國直銷協會認為「許可制」影響產業甚鉅,既無法有效管制變質多層次傳銷,更將限縮產業發展、違反台灣自由經濟及平等原則,並造成社會對傳銷業的歧見。協會內眾多傳銷公司,包括多家本土企業亦出聲力挺,贊同傳銷法之修法應以優化現行的「報備制」,而非貿然改採「許可制」。「許可制」猶如禁錮市場自由發展的鐵鍊,嚴重違背台灣所崇尚之自由市場經濟理念,不但無法與時俱進,更與當前自由民主主流思維大相逕庭。

弊大於利!「許可制」將使產官民各界遭受嚴重衝擊

  • 無法有效管制變質多層次傳銷

部分業界人士認為透過「許可制」能有效管控產業,透過政府更嚴格的管理,便可解決變質多層次傳銷的問題。現以全球各國傳銷產業管理辦法為例,於自由經濟盛行的歐美地區等國家,傳銷產業皆多採「報備制」管理;而在中國、越南、印尼等少部分國家,則採「許可制」。但即便在「許可制」規範下,不肖業者仍會設法逃避政府審查,造成變質多層次傳銷地下化,主管機關不但難以把關,更令相關從業人員及消費者暴露於更大的風險中。此外,目前台灣市場亦存有未報備成為傳銷公司的非法吸金集團,這些組織無意根據法規進行「報備」,日後亦不會申請「許可」,顯見「許可制」並非杜絕不肖傳銷業者之良方。

  • 限縮產業發展衝擊台灣中小型企業

現行「報備制」的傳銷產業為台灣帶來龐大經濟規模,然若改採「許可制」後,傳銷公司內外部的各種計畫活動,皆需事前交付主管機關進行逐一審查,並須等待批示許可後,方能進行活動,可預見未來將面臨龐大的文書作業與高昂的行政成本,中小型的傳銷公司恐將無法負擔此一龐大的行政作業,而面臨倒閉危機,進而影響從業人員生計及消費者權益。「許可制」非但無法為產業創造永續發展的正向環境,反卻是扼殺產業生機、衝擊國內經濟。

  • 違反台灣自由經濟及平等原則與台灣經濟發展政策逆行

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及華爾街日報於今年2月發布「2022經濟自由度指數」,台灣創歷年最佳成績,於全球184個經濟體中排名第6名、亞太地區排名第3,足見政府多年來推動經濟自由化的決心。依循政府政策,傳銷法修法更應以「自由市場經濟」為原則。「許可制」所強調的加強管制,不僅嚴重違反民主及法治原則,更違反國際經濟潮流,嚴峻的法律環境也將增添貿易障礙。為使產業能永續發展,傳銷法仍需延續公平競爭及自由經濟的精神,不宜冒險違反國際公平貿易之準則。

  • 造成社會對傳銷業的歧見傳銷從業人員權益受損

直銷產業在台發展已40年,從業人口占全台近15%,於今年更與批發及零售業名列徵才人數第三名,為台灣就業市場挹注巨大動能。傳銷產業多以美容保養品、食品等消費性產品為主,其與一般零售業僅只有通路上的差別,且傳銷產業並非會影響公共資源或人民健康安全之行業,如貿然採取「許可制」,將無端造成社會對於傳銷產業的歧視與誤解,進而影響龐大從業人員之權益。

本土傳銷企業現身說法 聲援優化報備制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由逾51家傳銷公司組成,其中更不乏多家本土優秀的傳銷企業,針對修法議題皆提出自身疑慮及建議觀點:

葡眾企業營運暨行銷陳品諺總監表示:「傳銷產業多為零售業,若將傳銷法改為高度管制的『許可制』,相當不符合比例原則。且『許可制』無法解決變質多層次傳銷的問題,僅會箝制合法之傳銷公司。因此除建議以優化現行『報備制』外,建議可設立吹哨條款並提供檢舉獎金,以利全民共同監督不法業者。」

臺灣仙妮蕾德陳冠宇總經理表示:「於『許可制』的規範下,將影響欲加入經營直銷的從業人員意願,並限制產業在台灣市場的發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在台已行之有年,且逐年增修調整而緊密趨近市場需求,目前僅需增加人力查檢非法傳銷組織的運作,即可有效管束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無需貿然轉為『許可制』,徒增產業動盪。」

連法國際實業陳志揚總經理表示:「現行『報備制』在管理上對於合法公司而言,外商或本土公司並無差異,且現行制度並未造成業務上的阻力;而依『許可制』的規範內容,不但無法有效掌握業態需求,針對變質傳銷不肖業者仍難有效管理,恐依舊弊端叢生,甚至打擊主管單位的威信。」

秀得美國際麥志民總經理表示:「未來若要改成『許可制』務必審慎為之:一、明確修法目的及嚴謹評估必要性與可行性;二、『許可制』標準之訂定務必要深入了解及掌握多層次傳銷的業態,否則竟僅以一套標準欲套用至所有公司,勢必變成治絲益棼!姑且先不論過去多年依現行報備制合法合規經營的企業為因應此新標準而需調整營運模式所可能產生的有形無形成本及衝擊挑戰為何?對於既有傳銷商多年來經營建立的權益,恐產生極大影響及困擾。盼相關修法能朝向優化現行的「報備制」,既維護多年建構的產業秩序與正當權益,又能使企業於變化挑戰日益巨大的環境下經營策略上能更加靈活!」

直銷協會籲傳銷法應優化現有「報備制」使產業持續共榮

在台成立31年的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受惠於台灣經濟自由市場,多年來攜手會員公司共創產業榮景。現行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由政府、業者、傳銷商及專家學者多方研究及討論演變而來,直銷協會亦見證多層次傳銷產業的發展進程,並致力推動優化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直銷協會長期與立委、公平會,以及業者協商討論,提出優化現行「報備制」的解決方案,並認為限縮產業發展的「許可制」並非解決之道。期待傳銷管理法規能與時俱進,以開創能兼顧傳銷商及消費者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