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營建署督請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從嚴取締燃燒紙錢或放生等行為

近期媒體報導有遊客於日前造訪天池時,見宗教團體在天池湖畔進行宗教儀式,有點香及燃燒紙錢等行為,且疑似將不明物體倒入水中,營建署指出,該行為已違反「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6點:「禁止燃放鞭炮、煙火、焚燒冥紙及設置神壇、祭祀設施」、第8點:「未經核准,禁止…燃火…等」、及第12點:「禁止放生、棄養動物」之規定,違者可依「國家公園法」第26條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3,000元之罰鍰。
營建署指出,除玉管處現場加強設置告示牌及於該處官網公告宣導外,業已會同警政署所屬聯合偵辦巡查,嚴格取締燃燒紙錢或放生等不法行為,並將適當揭露該不良案例之團體名稱,以杜絕不當之違法行為。
營建署表示,南橫公路梅山口至天池段自民國98年莫拉克颱風受損封閉迄今已逾10年,終於今(109)年113日起開放通行,南橫風華重現不易,燃燒紙錢除會造成空氣汙染等環境汙染問題,並恐引發森林火災涉公共安全之疑慮,另放生行為除會影響當地生態環境,並可能造成外來種入侵等問題,期盼民眾一起盡力維護國家公園珍貴資源,保留大自然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