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城市已面臨全球高齡化、提升交通系統與公共設施供給壓力、減緩都市生態系統負荷、節約能源行動與溫室氣體管理等趨勢挑戰,城市建設及治理需朝向高齡友善社會、刺激地方就業、促進社會多樣性、維護環境永續、提升城鄉環境氣候變遷調適能力等方向發展,並應透過健全綠色基礎建設,鼓勵市區街道景觀改造與改善城鄉環境品質,以強化區域均衡發展。
本計畫以「提升道路品質」回應全球都市發展趨勢與蔡總統所提倡的綠能與長照政策,將以「道路多目標改善」與「公共通行無障礙空間建設」規劃為本計畫主要思維與目標,透過導引政策之深化落實,提升臺灣都市與城鄉人行街道環境新紀元,透過配合國家經建發展暨交通政策、減少路面挖補頻率、提高車行通行性能、改善市容景觀及提高人行通行安全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及人民生活品質。
重新調整道路斷面,打造安全無礙通行空間
計畫提報期程為4年(106-109年),總經費計207.94億元,採競爭型補助方式核定,截至108年11月30日止已核定1,054件案件,經費已全數核定完畢,未來預期本計畫透過都市計畫及道路斷面調整以確保人行與車行空間之最佳化配置,並配合管線整理、共同管溝規劃、生態路網建置,並打造各年齡層需求之通用及無障礙環境,以提升整體道路環境品質與景觀,另清除公有設施上的路障,重新賦予人行道應有的通行服務機能。並推廣綠色運輸運轉生活新契機,宣導「行」的倫理秩序,規劃管理維護機制與停車管理配套措施,保全公共通行空間環境與生活環境應有的質與量,以實質的環境改善建構安全舒適的通行無障礙環境。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核定案件
截至108年11月30日止
|
|||||
縣市別
|
案件數
|
核定中央款
|
縣市別
|
案件數
|
核定中央款
|
基隆市
|
11
|
524,711,759
|
嘉義市
|
18
|
353,463,393
|
台北市
|
7
|
128,752,283
|
嘉義縣
|
144
|
2,152,726,731
|
新北市
|
69
|
856,004,019
|
台南市
|
66
|
1,071,758,471
|
桃園市
|
36
|
933,214,320
|
高雄市
|
31
|
630,271,588
|
新竹市
|
22
|
438,052,770
|
屏東縣
|
129
|
2,357,657,509
|
新竹縣
|
54
|
1,314,238,053
|
宜蘭縣
|
27
|
712,254,013
|
苗栗縣
|
52
|
1,043,413,230
|
花蓮縣
|
32
|
739,578,357
|
台中市
|
48
|
819,778,391
|
台東縣
|
22
|
714,780,777
|
彰化縣
|
77
|
1,351,145,544
|
澎湖縣
|
11
|
454,614,135
|
南投縣
|
57
|
970,941,749
|
金門縣
|
11
|
457,144,542
|
雲林縣
|
117
|
2,312,234,051
|
連江縣
|
13
|
457,264,315
|
生態生活經濟三大效益,營造優質公共環境
本計畫之推動,對於都市發展與長期照護環境之建設與營造,將有「生態」、「生活」、「經濟」等三大效益之挹注,其預期效果有:重新檢討公共通行空間之公共設施帶配置,同時整合規劃共同管溝,建置街道雨水貯留再利用設施系統,並節約都市用水循環利用,增加都市土壤水分涵養所營造之生態效益;及透過通行環境建置有效結合機關、醫療院所、運動中心、活動中心、學校、廟埕廣場、市場、公園、兒童遊戲場、大眾運輸站點周邊之公共通行空間系統,讓高齡與身障者能安全地銜接各生活機能,增加生活徒步交通便利性之生活效益;及公共通行空間改善將可帶動地區環境品質提升,營造社區型長照村系統,高齡者居住意願提升,促使地區房地產價值提高,連帶土地交易亦活絡化,改善整體經濟環境之經濟效益。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中央與地方攜手推動
為使地方政府能持續重視並進行政策推動,讓人民早日有感政府施政作為,本計畫於106年12月起至22縣市政府協助地方政府提案符合前瞻計畫精神之工程案件,並針對已核定計畫之規劃、設計、工程經費、施工中工程品質進度之輔導作業,期望中央與地方攜手推動打造幸福城市,讓全體國民能享受樂活無礙通行環境。
本計畫完成後可達成公共通行空間之暢行安全,使道路不再挖挖補補,天空不再纜線飛舞,提升環境品質進而落實公共通行環境整體改善。期待各縣市政府共同努力,建構安全、平整、美觀、生態、無礙之市區道路,提供市民優質都市生活環境。